“飞行器动力技术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于2019年12月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立项。该项目根据世界航天航空技术发展趋势,联合俄罗斯喀山国立技术大学、俄罗斯萨马拉国家研究型大学等俄罗斯一流航空技术大学,旨在培养航空技术发展国际化趋势下未来能够在飞行器动力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拔尖创新型国际化专业人才。
一、选派专业范围
选派对象为我校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专业方向为:飞行器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空间应用科学与工程、工程热物理、人机与环境工程、适航技术与管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流体力学、动力机械及工程。
二、申请时间
一般为每年3月1日、10月20日开始网上申报。
三、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
俄罗斯喀山国立技术大学(简称喀航)
(https://kai.ru/web/en)
俄罗斯萨马拉国家研究型大学(简称萨马拉大学)
(https://ssau.ru/english/)
莫斯科航空学院(简称莫航)
(https://mai.ru/)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2个月;
访问学者:3/6/12个月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培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人选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
2.本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
①所在单位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②所在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3.本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所在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正式在职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较高的综合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4.本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所在单位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在读年级”应注明已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5.本项目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所在单位在读硕士研究生;直博生不得申请联培硕士。
6.本项目访问学者申请人应在本科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8.申请者必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六、咨询方式
动力与能源学院
任老师 029-8843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