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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动力与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6-08点击:

为确保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工作的有序进行,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学分积及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办法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及要求

遴选推免生时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突出考查学生的学业表现。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或专项班前10%(含10%)的学生,原则上直接获得推免资格;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或专项班前10%之后的学生,按照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的方式依次确定推免资格,测评总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测评加分(满分为10分)。

二、学业成绩(学分积)计算办法

学生必须按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在规定时间修完应修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学业成绩(学分积)由教学工作办公室计算,参与计算的成绩内容见《动力与能源学院本科生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遴选学分积计算办法》,学业成绩=Σ(课程成绩×学分)/Σ已修学分。

三、综合测评加分计算办法

学生须在体质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积极参加美育和劳动教育。综合测评加分=(综测总分/综测总分最高分)×10。

四、其他说明

1.推免生预推荐名单需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并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教学办203办公室。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动力与能源学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