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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09-04点击:

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水平与博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凡申请博士学位者原则上须在学位申请前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现对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规定如下。

(一)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者的博士学位论文已基本定稿;

2.申请者已满足条件1之外的博士学位申请要求;

3.申请者应在博士学位申请前1~2个月提出论文预答辩申请。

(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形式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形式分为A类和B类两种:A类为常规预答辩,B类为自主预答辩。

A类预答辩:符合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条件的申请者,如果不满足我校博士学位论文免盲评审条件,或者不满足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的申请者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和EI收录的期刊论文3篇的条件,均应申请A类预答辩。

B类预答辩:符合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条件的申请者,如果满足我校博士学位论文免盲评审条件,或者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的申请者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和EI收录的期刊论文3篇,均可申请B类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程序

预答辩申请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向所在学院提交《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所在学院审批申请者的预答辩资格和预答辩形式,不同形式的预答辩程序不同。

1.A类预答辩程序

(1)被批准为A类预答辩的博士学位申请者,由学院负责,导师组织预答辩。

2)预答辩专家组由学院审核确认,须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特殊情况可由1~2名副高级职称参加),组长应由教授博导担任(不能为申请者的导师)。

3)预答辩申请者应在预答辩前7天将博士学位论文送至预答辩专家处审阅,同时将预答辩审批表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备抽检。

4)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应按涉密会议的方式进行。

.B类预答辩程序

被批准为B类预答辩的博士学位申请者,导师应根据其学位论文工作情况,自主组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应按涉密会议的方式进行。预答辩审批表应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

(四)预答辩结果处理办法

预答辩参照正式答辩的要求进行,根据预答辩专家组的意见,对预答辩结果处理程序如下:

1.预答辩意见为“符合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准予学位申请”者:学位申请人持预答辩决议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学位申请与论文送审。

2.预答辩意见为“基本符合博士学位论文要求,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后方可准予学位申请”者:学位论文修改时间由预答辩专家组确定,学位申请人须认真修改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完成后提交修改说明,经导师审查、学院审核通过,学位申请人持预答辩决议书、修改说明及相关材料到学位办进行学位申请与论文送审。

3.预答辩意见为“不符合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进行修改后重新预答辩”者:学位论文修改时间由预答辩专家组确定,学位申请人须认真修改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完成后提交修改说明,经导师审查、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次申请预答辩。

(五)其他

已批复的预答辩若不能如期进行,答辩秘书或预答辩申请者应提前通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或主管院长。预答辩弄虚作假者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处理。

本办法经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试行后,于2016年5月进行了修订,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