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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基金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09-04点击: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基金

管理办法

为支持我校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拓宽国际视野,积极走向国际学术舞台,提高学术水平,扩大我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力,特设立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基金,对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并发表论文的研究生提供资助。

一、资助依据

本基金依据列入《西北工业大学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目录》中的会议水平类别、研究生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的形式提供不同额度的资助。

按照国际学术会议重要性,将国际学术会议划分为 I 类会议、II 类会议、III 类会议三个级别。I 类会议是指被广泛公认的本学科领域最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II 类会议是指在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高、影响力大的国际学术会议;III 类会议是指学术水平较高、按一定时间间隔规范化、系列性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

二、资助办法

(1)参加 I 类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往返旅费、注册费及不超过 5 天的住宿费;被邀请做“论文张贴”者,资助往返旅费、注册费及不超过 3 天的住宿费。

(2)参加 II 类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往返旅费、注册费及不超过 3 天的住宿费;被邀请做“论文张贴”者,资助往返旅费和不超过 3 天的住宿费。

(3)参加 III 类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往返旅费和不超过 3 天的住宿费;被邀请做“论文张贴”者,只资助往返旅费。

(4)旅费实行限额报销,亚洲国家及地区不超过 6000 元人民币,其他国家不超过 10000 元人民币。未超限额者实报实销,超过限额者,按最高限额报销。

三、申请条件

(1)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已列入《西北工业大学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目录》,研究生的论文研究内容与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的主题紧密相关;

(2)论文被国际学术会议接收、论文作者有国际学术会议的正式邀请函、并作“口头报告”或“论文张贴”的证明;

(3)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用外语自由会话、宣读论文、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4)申请者原则上应是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西北工业大学。

四、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在接到会议论文录用通知后,填写《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学院主管院长审核后,将申请表、会议邀请函或征文通知、论文复印件、论文录用通知、会议日程安排表等提交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办公室;

(2)研究生院对资助申请进行复核,确定资助标准和额度,出具资助通知单;

(3)会议结束、研究生回校 2 周内,向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办公室提交参会总结报告(书面和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和票据;

(4)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和票据进行审核后,按照资助标准和额度予以报销。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